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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城区垃圾桶分红绿蓝灰四色 扔前要先看清

  昨天,《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(2015年—2016年)》正式出台,这标志着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有了顶层设计。

  今明两年,温州市将选择在机关企事业单位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和易于推进的街道、住宅小区等,先行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并逐步扩大分类覆盖面,不断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,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。

  四色垃圾桶分装各类垃圾

  该方案根据我市城区生活垃圾成分特点,按照大类粗分、简便易行的原则,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三类,并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(物业管理)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“厨余垃圾”细分类。

 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、废纸、废玻璃、废金属、废织物等,用蓝色桶装。

 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,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、废灯管、过期药品、废油漆、废日用化学品等,用红色桶装。

 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,用灰色桶装。

  厨余垃圾指易腐性的菜叶、果壳、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,用绿色桶装。

  此外,记者还了解到,温州市对餐饮垃圾、大件垃圾、建筑垃圾,将实施专项收集处置。

  年底超45%小区垃圾要分类

  城管部门负责人说,从现在开始,到明年10月,是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最为重要的推进阶段。

  到今年年底,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要达到50%以上。其中,各类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和中小学校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要达到全覆盖,住宅小区要达到45%以上。

  城区要新增分类运输车16辆(其中鹿城6辆,瓯海、龙湾各4辆,经开区2辆),开设分运专线8条(其中鹿城3条,瓯海、龙湾各2条,经开区1条),专门用于餐饮(厨余)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可回收物等分类垃圾运输。垃圾分类运输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都要达到100%。

  此外,温州市还要开工或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、建筑垃圾消纳场、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厂各1座。城区垃圾焚烧(填埋)处理量要比去年减量3%。

  到明年年底,温州市城区要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、示范学校、示范住宅小区,并视情况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;基本实现城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业餐厨垃圾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和集中处置,进一步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,城区垃圾焚烧(填埋)处理量要在今年基础上再减量5%。

  记者了解到,温州市城区垃圾焚烧(填埋)处理量为114.89万吨。这就意味着,今年即要实现减量约3.4万吨,明年要再减约5.6万吨。

  全程分类管理密闭运输

  为确保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、高效推进,《实施方案》还针对不同示范点上垃圾特点,分别做了要求。

  比如,在城市主干道、公共广场、人行天桥(地下通道)、商业(金融业)街道等区域所设置的分类垃圾桶,会实行袋装化管理,这样可方便及时清理、更换。对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,还会增设“厨余垃圾”桶。

  在每幢教学楼出入口或学校某一公共区域内设置的“有害垃圾”桶,要求要特别做好“有害垃圾”收集容器的安全管理。针对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由于会经常饮用茶叶,要求在盥洗室(洗手间)可设置适当规格的“其他垃圾”桶,用于倾倒茶叶残渣。

  此外,鼓励住宅小区内设置智能回收设备、爱心回收屋,可提高“可回收物”中低价值类物品的资源化回收与利用,如废玻璃瓶、旧衣物等。

  在垃圾收运环节上,要求对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和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中小学校,实施全程分类管理,实行密闭运输,严禁出现生活垃圾“分类投放后再混合收运”现象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清洁直运模式,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。

  此外,《实施方案》中还强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离不开全民参与,希望每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,都能做到对垃圾进行分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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